鲤城区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2016-02-03 15:19 浏览量:1

 

泉鲤司〔20165

 

 

鲤城区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鲤城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提出“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任务,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成效

取得荣誉: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协会评为“2015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人民调解:,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150件,调处1122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1122件,调处成功率为97.6%

社区矫正: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4名,累计接收679名,累计解除512名,目前在矫154名,其中缓刑134名,假释13名,暂予监外执行7名;共收到委托调查评估函58份,因居住地不符退回 15份;出具调查评估报告43份,发出警告决定书5份,提请撤销缓刑建议2份(法院已裁定撤销),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1份(已经执行治安拘留);

安置帮教: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03名(均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100%,帮教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法制宣传:顺利通过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共举办法制讲座137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22500册,组织8场鲤城区中学模拟法庭巡回竞赛,组织2场鲤城区小学“小手拉大手”学法手抄报比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47场次。

法律援助: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7件,(其中民事364件,刑事62件,行政1件),受援人1767人,接待咨询49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680.8万元,为受援人节约律师费用170.8万元。

二、职能工作

1、基层工作:一是发挥调解奖励基金效用。结合实际情况,于今年9月份调整我区人民调解奖励标准,有效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二是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在巩固金龙司法所“马大姐调解工作室”基础上,着力打造开元司法所“万阿姨调解工作室”,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建设,通过其示范带动作用,扩大调解工作影响力。三是活化调解组织机能。立足社区换届契机,将年富力强、群众基础扎实的人员充实到基层调解组织,使调解组织人员构成更加合理,调解纠纷机能得到活化,助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

2、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整合区政府二号楼一楼大会议室作为区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以服务大厅的方式开展矫正交付衔接和监控指挥,另以密集型档案柜的形式建设鲤城区社区矫正档案室,放置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档案。同时,配齐基础设备设施。新添打印机两台、扫描仪、投影设备一套、电视、装订机等设备。据统计,我区社区矫正中心投入12.6万元,建设面积59.5M2二是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我局以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在规范方面制作《社区矫正人员手册》用于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时使用,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作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自觉服从监管;统一印制下发《社区矫正谈话笔录》、《社区矫正走访笔录》、《社区矫正调查取证笔录》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记录簿》,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谈话、收集证明材料和召开分析会等节点上达到规范便捷、高效有序。督查方面,年初我局制定下发的《鲤城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反馈制度》,对于在开展矫正工作出现重大事项或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现象的,由区局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复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力求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反馈及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签发《整改通知书》2份;在执法方面,共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次(该名人员已被治安拘留),提请撤销缓刑2次(均被法院采纳,法院已裁定撤销缓刑)。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泉鲤司〔2015〕21号),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组织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基层自治组织等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体制机制。618日,我局联合区妇联组织辖区内25名妇女矫正人员开展“粽叶飘香情意浓·心系孤寡献爱心”的社区矫正公益社区服务活动,亲手包肉粽,并为新门社区53户孤寡、困难户送上了节日的祝福和粽子。四是严格监督管理。联合区检察院组成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组对常泰、浮桥、鲤中、临江、海滨5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突击抽查矫正人员到场情况、查阅矫正人员一人一档、抽查定位轨迹等方式进行。五是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排查活动。制定下发《鲤城区关于印发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司〔201518号),组织全区上下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排查活动。一方面,对辖区内在册矫正人员逐一入户走访,了解掌握其最新动态;另一方面,联合检察院针对存在的脱漏管情况进行梳理排查,逐一落实自201111日以来,户籍在我区而我区未衔接的情况。目前已排查三轮85人次{其中,已衔接20名,因居住地不符退回法院17名,因剥夺政治权利不属于社区矫正未衔接9名,未收到相关材料39名(其中确属我区人员6名,其余均为空挂户或查无此人)},对应纳入衔接的及时予以衔接。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抓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六五”普法区级自检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完成《法治视界》“六五”普法专刊、《新普法新常态 新高点 鲤城区“六五”普法工作巡礼》画册以及迎检专题片。623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鲤城区“六五”普法迎检工作方案,8月初,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分三个组组织开展区级自检。911日,我区顺利通过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市检查组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予以肯定。10月中旬,区人大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工作视察。二是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在金山社区、龙岭社区新建社区法治文化广场,作为社区开放式法治文化休闲场所,设有法治格言林、法治宣传石栏、LED显示屏等,打造成为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与生活相配套的法治文化景观。并以法治文化广场为载体,常态化开展社区法律服务便民集市日、“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法治公园律师课堂等主题活动,面向群众、贴近生活,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体悟到浓浓“法”意。

4、“法律六进”工作:一是探索“一个总目标、一个核心、一支队伍、三项服务载体”的社区普法工作机制,即以构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总目标,以服务社区居民法律需求为核心,组建党员先锋法律志愿服务队,培育社区法律服务便民集市日、一家一户“法律明白人”培训班、24小时社区法律连线服务等三项服务载体。二是将普法常态工作载体模式化操作要求纳入教育局和各学校普法工作机制中,编辑印发《鲤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文件汇编》和《中小学普法主题班会教案集》,为各校法制工作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环境,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在中学组织召开第四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巡回竞赛,在小学开展鲤城区第四届、第五届小学主题学法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小手拉大手”普法主题手抄报评选,培育青少年法治文化品牌,深化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实现在校生法治宣传覆盖面100%三是加大对网站、移动通讯、微信等新媒介普法倾斜力度,通过“鲤城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法治鲤城微官网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联合教育局制作鲤城区普法微电影,演员全部由学生组成,由法院刑庭法官现场指导,提高了趣味性和专业性。将青少年模拟法庭巡回竞赛制作成法治教育光盘,并上传至优酷网络视频进行推广宣传。

5、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与人社局、区工会、公检法部门的协作,尤其是在群体性案件的工作衔接方面,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中有升。二是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强与人民调委会的协作,对人民调委会调解不成的案件,转为法律援助案件,做到调解优先,调诉结合,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无缝衔接。三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征地拆迁、家庭暴力、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使法律援助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

6、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目前已聘请法律顾问社区共23个(占全区社区数30%),法律顾问参与修订社区自治章程等涉法文书4份、起草审查有关合同52份、处理群体性纠纷2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99人次、参与调解纠纷12件、协助处理其他法律事务27件次。

三、党的建设

1、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124日,局支部按照规定程序,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局支部委员,为今后开展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小组会议12次,集中开展党课学习12次;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先锋指数分类考评管理指标,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严格党员发展程序,2015年度共完成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

2、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分别于8月至11月开展四大专题党课学习活动,亲自讲党课5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在会上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党的十八大五中会议精神和王岐山来闽讲话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将《准则》和《条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党务公开栏上展示,让全体党员更深刻学习认识。

3、积极做好“双联双帮”。带领支部班子成员深入挂点社区海滨街道新门社区开展集中调研,研究解决与共建单位开展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今年6月,支部制定下发《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双联双帮”活动的通知》,明确局机关一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挂点,并于731日在社区报到,其余14名机关在职党员则于826日到新门社区报到,并提交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证》、《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在职党员花名册》等。同时,支部下拨5000元经费到新门社区,并指导每位党员根据自身特长和意愿申领了服务岗位。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4月份廉政教育月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421日上午,邀请市委党校王江波副教授开展以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专题讲座,总结了2014年反腐工作形式,分析了今年党风廉政工作重点,有效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传达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暨队伍建设工作会会议精神,于413日组织全区司法行政全体干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再次通报了我省、我市发生的若干相关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失职渎职风险及不廉洁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增强干部正确履职的责任感和廉洁从政的使命感。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1、人民调解方面:一是除开元、海滨两个街道调委会各配备了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余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到位。二是《调解有一套》报送情况不乐观。由于纠纷较为敏感、纠纷当事方意愿等原因,我区目前向《调解有一套》报送纠纷线索2条,播出1条。

2、社区矫正方面:一是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仍然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遇到矫正人员提请治安拘留、撤销缓刑的后续工作等问题仍然没有明确职责和程序。二是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导致社区矫正工作仍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唱独角戏,现有社会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合理利用。

3、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由于鲤城区地处中心城区,鲤城区司法局没有独立的办公大楼,单独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较为困难,且受区财力和相关政策限制,目前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缺编严重,又无法增加自聘人员,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后缺乏办公人员入驻。

五、2016年工作计划

一是科学编制七五普法规划,延伸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鲤城区优秀普法项目评选活动,形成全区普法工作一盘棋局面。开展法治鲤城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二是推进行业调委会建设,选取水果批发市场等条件成熟的行业建立1-2家行业调委会;加强与各街道协调专职调解员配备工作,从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和社区两委等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群体中选聘专职调解员。

三是设立“鲤城区心理咨询室”,通过购置相应设备设施、场所布置和成立鲤城区心理咨询团队等方式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正活动。

四是争取设立区级法律服务大厅,学习晋江等兄弟县区先进经验,全面铺开街道法律服务站、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建设。

                                           鲤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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