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司〔2016〕12号
鲤城区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认真谋划和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和创新性和谐文化名城再上新台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着力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鲤城”建设
1、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总结提升“六五”普法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弥补薄弱环节,大力宣传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和各行业、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全区“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七五”普法启动实施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协调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中的分值比重,强化对区直各部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动态监管,切实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以法官为主体的以案释法活动,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抓好区级普法宣讲团、依法治区联络员、党员先锋法律志愿服务队、班主任法律志愿服务队等普法队伍建设,常态化组织普法队伍经验交流与培训。
2、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普法覆盖率、法治宣传社区入户率和知晓率。重点推进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注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关键作用。研究制定“法律六进”的具体量化考核标准,推动由“进”到“驻”转变,实现常态普法。组织鲤城区优秀普法项目评选活动,培育“七五”普法各类普法重点对象主管部门普法项目。特别是抓好青少年模拟法庭、学法手抄报、“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品牌的包装和推广。要讲好“法治新生态的鲤城故事”,进一步理顺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宣传考评办法,健全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与中央驻闽、省内、市内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对司法行政系统各条战线工作亮点、先进典型及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和精神风貌的宣传报道,切实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完善龙岭法治文化公园普法宣传设施,建设芳草园法治文化公园。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联动鲤城辖区沿街主要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每天安排一定时间播放法治类公益广告和法治宣传标语。培育鲤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品牌,建设现代中学法制教育基地和鲤城区实验小学金山校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设立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服务工作室。通过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推动“所企结对”、“法律体检”工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法治鲤城微官网活动品牌,培育鲤城普法微信公众号集群,探索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公益广告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整合全区有影响力的普法载体,积极推进“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运用,形成新媒体普法阵地,适应全媒体时代需求。
4、切实履行依法治区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鲤城”创建。巩固提升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成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区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命名授牌,推动示范引领。健全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在构建“1+N”依法治区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力推出台试行法治鲤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有序推进区委依法治区重要举措逐项落实。
二、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平安鲤城”建设
1、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落实“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区级调解中心的落地,密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相互衔接,大力建设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巩固提升消费、劳动争议等行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指导相关行业部门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6年,着力打造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伍堡建材市场等行业性调委会,继续培育1-2个以优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加大对调委会的指导力度,并通过逐一实地走访现有调委会,了解掌握一线情况,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围绕元旦、两会、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组织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6年,全区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市级部署,扎实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着力探索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微博、QQ群等新型媒体手段,采取网络调解、微博调解等调解新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远程调解等服务。做好人民调解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人民调解案件录入率达100%,录入资料规范完整。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继续主动参与《调解有一套》栏目,增加调解案例报送量,提高调解案例采用率,每个司法所2016年报送并采用不少于1个调解案例。
三、着力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控
1、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切实规范调查评估、矫正衔接、奖惩监督等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完善人员排查机制,坚持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依法严格规范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以《泉州市社区矫正巡查考核实施办法》为指导,规范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巡查,建立常态化机制。规范入矫教育动作,以制作“入矫教育篇”短片、首次风险评估、首次心理测评为抓手,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罪犯身份意识教育。规范社区服务动作,以“菜单式”社区服务为抓手,以点带面,探索推广新型社区服务模式。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16年,全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2、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措施。完善衔接措施,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建立曙光安置帮教基地,妥善安置刑满释放人员“无业可就”的问题,有效提升安置基地的实用性,扩大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面。
3、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股)”统一更名工作。进一步发挥区级矫正中心作用,确保有序运转,针对省司法厅即将出台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区级社区矫正中心运行机制。
四、着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1、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工作,到2016年底,主动协调创造条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50%以上街道、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或法律服务联系点。配合实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6年度综治考评标准,继续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力争2016年底覆盖率达70%,力争将社区法律顾问聘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到低收入群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第三方”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承办人员服务评价和退出等机制,量化回访、旁听、评查等质量监管指标,探索建立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五、着力健全法律服务行业保障机制,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指导。充分发挥“两结合”管理优势,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深化律师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守“四条执业底线”。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指导,主动与有关司法、执法机关就律师执业情况和出现突出问题的信息进行交换和通报,及时了解掌握律师违法违规执业信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当地司法所,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考核、年检注册制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指导他们合理收费,规范执业行为。积极配合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的诚信水平和公信力。
2、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成果落地。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新三难”问题(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和联动机制,细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程序性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的申诉、控告和处理等制度规定。
3、拓展法律服务发展新空间。找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核心区”、“海丝先行区”建设的切入 点和着力点,对接省、市、区政府2016年度重点项目,努力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产品研发,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专业化服务。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好扶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六、着力队伍素质提升,保障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1、主动抓好队伍建设。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基础上,要重点开展好“两学一做”(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全系统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抓好以党建带队建,大力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下大力气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问题,努力使广大干部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采取建立单独或联合党支部、选派党建联络员等方式,推进律师党建工作。
2、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统筹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行政办公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稳定基层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抓好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强化基层工作保障,将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政策具体落实到位,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经费,争取将社区、街道、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纳入公共服务范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3月底前出台法律援助经费和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健全保障科目。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交叉互检机制,积极营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3、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纪律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鲤城区司法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