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鲤城区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4-29 16:16 浏览量:1

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鲤城区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鲤城区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鲤城区司法局 

                                                            2017428 日 

 

鲤城区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工作预见性,不断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五个泉州”和鲤城区“两个先行示范区、一大产业发展高地”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健全多元调解机制。完善“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劳动仲裁、信访等机制的有机对接,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加强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加快推动21个调处组建立调解组织,力争在祥景家园、辉映江山、伍堡建材市场、幸福鞋城、淘宝城等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人民调解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律师、教师、退休法官、检察官和退休街道、社区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2.明确摸排工作重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强对劳资纠纷、非法集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探索金融纠纷、民营企业破产重组、生态环保、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人民调解新路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地区排查与行业排查相结合的排查预警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共同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纠纷形势,分类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解决措施,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的纠纷,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全区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 

    3.着力打造调解新品牌。继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底前8个街道要各创建1个以上规范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落实好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探索提高人民调解“一案一补、以奖代补”的补贴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纳入公共服务范畴。要在开展星级人民调解员评定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调解员队伍建设激励机制,探索制订司法协理员和专职调解员工资逐年递增制度。按照《泉州市个人调解工作室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加大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指导力度,选树一批在本区域乃至全省全市都叫得响的金牌调解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探索运用微信、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工作,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4.切实提升调解影响力。借助《调解有一套》等品牌栏目优势,持续提升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年底前8个街道要各上报1条以上适宜进行采编摄制的纠纷调处线索。 

    二、严格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1.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协调其它政法机关细化衔接机制,定期比对新入矫人员情况。各司法所要每半月与公安派出所比对一次数据信息,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协调卫计部门,与省政府指定医院开展定向合作,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鉴定、研判等工作,充分发挥病情审核小组作用,保障病情审查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措施,特别是请假报批、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规定。要充分发挥手机定位监管技术手段,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落实日定位、销假后轨迹研判;对五类重点人员要加强定位抽查、轨迹严查频率,明确是否存在定位或轨迹异常等现象,严防人机分离,对于关机频率达到3次以上、未经请假擅自外出、外出轨迹异常等三种现象要严格处理,列入街道、区级重点监管人员。结合“安全稳定年”活动,开展“两类”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切实掌握情况,及时消除可能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象建档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刑满释放人员要全面实行必接必送。推广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试点做法,协调综治等部门,先行试点,确保年内网格化试点街道达3个以上。 

    2.强化教育帮扶。加强集中教育力度,充分发挥辖区资源,对社区服刑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每月组织开展1次以上集中教育,每次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落实个别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管理类别,规范实施谈话教育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落实 “五个必谈”机制:即入矫后必谈、思想波动较大时必谈、本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困难或变故时必谈、受到奖惩时必谈、解矫前必谈。对于有特殊情况、不服监管或者经评估再犯风险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适当增加个别教育次数和时间。要强化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工、青、妇等组织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在每个司法所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志愿者骨干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程度。要建立长效社会服务模式,在原有工作方式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将交通路口公共秩序引导、周边路段环境卫生整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服务方式融入社区矫正工作,拓宽社会服务面,建立切实有效的具有鲤城特色的社会服务模式。要协调有关单位,为特殊人群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继续把身患重病、高龄、家庭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切实帮助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落实低保,纳入低保率要达到100%。要及时为新回归的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责任人。对外出务工的刑满释放人员,流出地与流入地要建立起“两头包”、“双列管”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互通信息,签订委托帮教协议,实行委托帮教。要加大力度培育典型,扩大就业基地,发挥就业基地作用,确保“三无人员”100%安置到位。 

    3.强化工作保障。完善社区矫正中心运行机制,确保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中心的平台枢纽作用。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社区矫正重大事项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定位监管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与区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严格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制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预判预警预防能力。进一步强化区、街道两级健全定位手机抽查情况通报制度。推广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手(脚)环应用,确保全区社区服刑人员配备率不低于5%,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配发使用。不断升级科技管理手段,实施信息化监管教育,开展网上执法检查、网上工作考核,提高工作效能。 

    三、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助推法治鲤城建设 

    1.  突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论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大党章和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等泉州地方法规的宣传普及,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法规的知晓度,确保地方法规的顺利实施。 

    2.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我省《关于强化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制定我区实施办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组织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党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联合区委党校结合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班、新党员培训班等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掌上法治鲤城服务平台开设“思想领航”干部学法语录专栏。二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组织鲤城区第六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巡回教育活动和鲤城区“天翼杯”第七届“小手拉大手”《海丝条例》主题学法体验式教育活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按照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召开鲤城区2017年法治教育基地工作会,培育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工作品牌。 

    3.努力推动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出台我区具体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区直重点执法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出台我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培育律师“以案说法”普法栏目品牌,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二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按照《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鲤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泉鲤治办〔201613号)的要求,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引导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并适时组织对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落实公益普法制度进行督查。三是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两办、市两办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在全区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四是深入推进法治鲤城建设。落实《鲤城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中共鲤城区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鲤城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法治鲤城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和行业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开展法治示范单位现场交流会,做好迎接全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实地走访依法治区示范单位。根据今年即将出台的省、市法治创建考评体系,探索符合鲤城实际的法治创建考评体系,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好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五是项目化运作普法品牌。举办优秀普法项目启动会,开展优秀普法项目申报评选活动,培育“七五”普法法律六进品牌项目:公民权利与义务法治宣传活动、青少年普法项目、指尖学法项目、社区法律明白人社区学法学校、法律顾问进法治示范企业服务项目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法律服务在单位等项目,实现福建省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 

    4.加强法治宣传基础建设。一是努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芳草园法治文化公园,在阵地建设精品化、品牌化上下功夫,努力做好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工作。围绕“一阵地一精品”的原则,尝试建设专业化、主题化、特色化法治文化阵地。二是加强法治理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于法治宣传的真实需求,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为我区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推动以先进理论指导法治实践工作。三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平台。全面组织实施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对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强化工作落实和定期通报。持续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加强普法集群建设,打造普法网站、微博、微信集群,形成网络普法矩阵。做好“掌上法治鲤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组建全区“互联网+”法治宣传服务微官网站集群云平台,完善集群各公众号排名功能,常态化组织平台线上线下活动。探索青少年指尖学法项目软件研发及推广使用,建立学习、积分、考试、考核为一体的学法平台。四是推动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把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城南文化街区志愿服务讲解宣传《海丝条例》、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 

    5.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举办全区“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建设区普法讲师团,成立区、街道两级普法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法律志愿服务队、班主任法律志愿服务队、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等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做好全国、省、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推荐工作。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确保联系点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规范发展,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抓好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努力完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设,力争街道服务站和社区联系点覆盖率分别达到80%100%。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加大“鲤城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广力度,完成平台关注群众3万人和解答群众线上法律咨询2000条的年度任务。做好区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抓好日常管理。继续督促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区79个社区已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社区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意见规范统一社区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服务。 

    2.提升专业法律服务水平。服务改革发展,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围绕“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25”、知识产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和我区实现打造“三个升级版”目标等重要战略决策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服务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帮助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新一轮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定初审工作,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要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律师坚守执业“四条底线”,严防律师队伍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认真执行司法部新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于极个别执业理念有所偏离的律师,在加强教育引导、沟通转化的同时,要对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报请上级律管部门和律师协会做出处理;对于律师有挑头扛旗,插手特定利益群体诉求、煽动非法聚集事件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4.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泉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指派规则》,完善审批制度。落实法律援助跨县域受理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同协作,按照市局统一的标准、范围、条件和规范程序全力推行,满足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落实好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深化法律服务制度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和政法单位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积极落实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着力在依法规范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 

    五、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工作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集中推进律师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积极探索律师行业党建新模式,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和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司法行政领域腐败现象。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3.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依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网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坚定法治信仰,培养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广博的社会阅历、崇高的职业操守。要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确保每人每年培训不低于90学时,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每年集中轮训不少于5天。特别是要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开展星级人民调解员业务研讨交流,以点带面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素养。认真落实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任职规定要求,重点抓好副科级司法所长、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按照市局部署要求,市、区司法局要抽调部分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建设,达到帮扶后进、挖掘典型的目的。同时,司法所选派优秀干部到区司法局跟班学习培训,实现干部双向交流、多岗锻炼,素质提升、全面发展。要巩固和发展司法所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针对部分司法所出现一些办公设备、标识老化、司法所标牌标识悬挂不规范、建设标准较低等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根据市局要求,常泰司法所年内要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要积极研究制定出台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持续提升基层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在有条件的社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重心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