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等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为主轴、以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为主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为开创古城商贸繁荣振兴和新区城市现代化新局面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坚持深学笃用,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立足岗位、发奋工作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二)坚持管用结合,强化意识形态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组织党员深入挂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慰问帮扶等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突出重点问题处置,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好“鲤城区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司法行政工作微信群,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三)坚持政治引领,加强政治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点灯工程”强基引领行动和“达标创星”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等,推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运行,指导律师党建工作持续发展。
(四)坚持履职尽责,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局领导班子团队建设,发挥“头雁效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突出实干担当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深入安保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等一线精准考察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持续深化“一学三比”练兵比武规范年活动,重点抓好各司法所所长、各股室(局)负责人培训工作,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法治思维、专业能力。践行“一线工作法”,继续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司法行政队伍。
(五)坚持严格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入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好“四种形态”。定期开展“三个规定”及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排查工作。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依法治理,统筹推进法治鲤城建设
(一)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并落实我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制定2020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确保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法治鲤城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法治督察,配合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督察,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延伸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继续监督指导区直有关部门继续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中涉及2020年度的责任目标任务,制定出台我区相应的行动方案。认真总结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问题、法治政策、法治业务等内容,制定出台我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提升法治本领。通过召开法治讲座、举办法治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能力。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重大执法文书备案,建立健全执法目录备案制度,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督促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完善法治监督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总结推广。深化与法院行政审判部门的良性互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每一起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提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健全专业协作的法制审核体系。继续加强对以区政府或区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持续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严格对各单位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加强业务培训,不定期对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员及法制工作人员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相关业务培训。推动各行政部门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推动法制工作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加强与区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各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本部门规范性文集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法制审核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区政府涉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法律事务中的参与机制。加强专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力度,鼓励法律顾问结合自身专业专长,有针对性地在全区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五)深化“七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验收及迎检工作,谋划制定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宣传作用。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法治社区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等中心工作和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领域,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统筹“法律六进”活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年终述法等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三、守底线保稳定,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持续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落实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紧扣重点,全力攻坚,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围绕“基层法治建设及调解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确保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区级金牌调解室稳步增加。全面完成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占比5%以上。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考评(评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60%以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更加规范,入驻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律师数比增10%以上,“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保持全覆盖,示范点创建率达30%以上。
(二)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强化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建立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推动“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10月底前,在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7个重点部门成立1个以上的区级行政调解组织。持续推进区级人民调解员协会、百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品牌调解室等调解组织稳中有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立足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上有创新有突破。
(三)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区扫黑办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社矫对象等摸排力度,力争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加强律师依法规范参与辩护代理指导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助力三年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四)强化特殊群体管控。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以区级社区矫正中心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推行“智慧矫正”建设。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非执法类社会服务,完善分类管理措施,落实个别化矫正,重点做好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公安网络信息比对,查实、打击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系统数据比对,提高衔接率和回执率,加大对未衔接人员、去向不明人员的查找力度,确保衔接率达95%以上,安置率、帮教率、回执率均达100%。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大力培养依托企业的安置基地,年内至少成立1个安置帮教基地,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过渡性安置问题。
(五)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对各司法所、局机关、区矫正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安全生产隐患督导检查工作,做好问题隐患整治销号工作。
(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一所三中心”(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司法所建设查问题、补短板专项活动”、政府购买服务、下沉机关力量,确保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人员力量更加充实,内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站、点的规范运作,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在线学习系统、“网上枫桥”等项目建设,宣传推广“鲤城区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向群众普及各类法律知识,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提质高效惠民生,强公共法律服务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资源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我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深化法律服务“五在场”和示范点建设,推进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充分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实效,组织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鲤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律师解答。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情况,提升群众知晓率。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职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建设工程、民生项目等保驾护航,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动广大律师担当依法治国的推进者、先行者,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群众、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引导律师行业立足职责、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三)提档升级法律援助服务。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动态调整区级法援补贴标准,简化法律援助受理流程,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深化“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深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