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鲤城区司法局紧紧抓住改革契机,选取金龙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开展基层司法所协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路径,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有效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10月17日下午,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在金龙司法所召开基层司法所协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现场会,总结金龙司法所试点经验成效,由点到面,在全区推广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区委常委、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曾朝阳,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吴荣灿,区司法局局长林红蕾,各街道分管副书记及综合执法队队长,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金龙司法所所长苏秋路聚焦“协调”和“监督”两大模块,分享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职责履行、沟通协作方面的工作举措及经验成效。金龙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洪朱棠还分享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街道行政执法效能提升的有关感悟,给各位参会人员从不同的视角了解试点工作的成效。
“请问金龙司法所在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过程中,是如何与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立良好的交流互动机制呢?”“请问金龙司法所在推进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呢?”……交流互动环节,不少司法所所长也提出了心目中的疑问,苏所长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对提问进行了细致地解答,现场氛围热烈。市司法局吴科长、区司法局林局长分别作现场点评,对金龙司法所的试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后续推广的指导意见。
会议最后,区委常委、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曾朝阳对司法所执法协调监督试点所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勉励各参会单位要争取将我区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奋力争创全市典型。同时强调:
一、各司法所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司法所协助司法局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促进街道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二、各街道要强化经验借鉴,接受协调监督。要向试点街道加强经验学习交流,借鉴吸收,自觉接受司法所开展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确保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三、司法局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业务指导。要跟进评估各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拓展执法监督渠道,确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曾朝阳常委作强调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