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最优解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5-01-07 08:21 浏览量:1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区司法局坚持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为群众提供精准、多元的行政争议调解服务,推动行政复议由“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今年以来,共通过“复议+调解”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7件,化解率达46.55%。

  坚持复议为民工作理念。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做好倾听疏导、释法说理工作,准确了解争议焦点,多举措推进,切实解决好群众心中的顾虑、忧虑、疑虑,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工作原则。始终坚持“能调尽调,调解优先”,把调解贯穿在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受理前帮助申请人疏导情绪、厘清思路、明晰诉求,力求化解申请人心结。审理中全面查明案件情况,通过听证会、听取意见、调解会等开展诉求沟通、法理辨析、释法说理,努力使双方在法律规范内达成一致。坚持实质化解工作目标。始终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准则,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打破“就事论事”“机械办案”思维,准确把握申请人的深层次利益诉求,着力解决行政争议“背后”的源头化解。

  近期,在办理一起涉及违章建筑的复议案件中,我局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案。该案中,申请人为了便于出入楼顶维修房屋,违法加高原有风楼,被执法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办案人员收到申请人复议申请后,实地核查违建情况,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充分沟通,让申请人表达面临的困难及诉求,执法部门人员也向申请人释明执法依据及合法、合理的整改要求。最终,在办案人员的调解下,申请人当场表示理解支持并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鲤城建设,以复议调解“小切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