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滨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1 时 30 分许,苏某在鲤城区某小学等候外孙放学时,因误以为外孙与同学发生摩擦,欲闯入校园接领,遭到值班保安许某阻拦。双方在推搡过程中,苏某不慎摔倒致右股骨骨折,后经泉州市正骨医院 9 天住院治疗,累计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30204.87 元。
事后,苏某与保安所属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就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学校与苏某报警后,该纠纷由海滨司法所与驻所司法民警一起协调解决。在调解过程中,海滨司法所工作人员秉持“情理兼顾、法理相融”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核实事件细节、梳理责任归属:一方面体谅苏某护孙心切的初衷,同时指出其擅自闯校的不当之处,希望其为晚辈树立知法明礼的榜样;另一方面肯定保安守护校园安全的必要性,也指出其处置方式存在瑕疵。通过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兼顾双方合理诉求开展调解工作。


历经一个多月的反复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苏某自行承担 60% 责任,保安公司承担 40% 责任,该款项需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前汇至苏某指定银行账户。协议明确纠纷就此了结,互不追究后续责任,四份协议由各方留存生效。至此,这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法理框架与情理考量下圆满化解。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