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征求《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以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及鲤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1月25日24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gg20200407@163.com。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6日